2013年7月5日

台北城



前些日子睡前我突然有個電影的點子:主角長年居住國外,因親人去世返家奔喪。多年沒回台灣,景物依舊,人事已非。朋友嫁的嫁,娶的娶,他找了離了婚的前女友,在身體狀況早已不允許的情況下踏上尋訪小吃的路徑,一間一間地把過去的回憶找回來。

他是個會說故事的人,每一間小吃店對他來說都是記憶的一部份。

長大到現在,我對台北的真正記憶只有兩個:誠品敦南與華納威秀。

記得小時候,寒暑假我最喜歡做的事便是回台北。爺爺當初還在世,會帶著我去延吉市場(還是什麼名字忘了,只記得一樓有股生鮮超市常有的,不臭但肯定不算迷人的氣味。現在已經變成號稱“時尚”的全聯)。但重點不是延吉市場,是八德路上的光統書局。我會在那,看孫叔叔說鬼故事,說忠孝故事,說歷史故事,看亞森羅蘋,然後跟著有其他要務在身的成人回家。如果運氣好,姑姑會帶我去遙遠的誠品。走敦化南路,現在其實也覺得不算近的距離是那麼遙遠。我們會走過去,我會窩在雜誌館那早已被所謂空間(沒)規劃磨盡的半圓形升起雜誌館─現在外文書跟沒有規劃的主題區所在地─白色階梯上,小心躲開身邊的人們,看著我手邊不知是何玩意。買過什麼書早忘了,但記得高中(還是國中)時瘋狂期待著Sam Mendes的非法正義上映(最後那部片的印象在夜市買來的100元盜錄版VCD中不治死亡),居然還在誠品買到過原作的繪本小說。那是個進書還不會考慮到讀者口味淺度的美好時代。

另一個回憶,是華納威秀。那時是國二,從美國“遊學”回來(永遠只記得舊金山的漂亮撲克牌,而非英文的ABC),興沖沖地想找奶奶去重看當初在美國電影院看完似懂非懂的Michael Bay世界末日。奶奶提到台北開了全台灣第一間西式營運的電影院-在國賓微風之前、在京華城喜滿客之前,在第一次體驗國賓大廳以及國賓還有沒多出兩個尿袋廳之前,祖孫倆剛好順水推舟地一起嚐鮮去。上高中那年,父親為獎勵我考上台南一中,除了送我在台北上美語和電腦課外,每週會趁著來台北開會之餘帶我去吃漢堡王看電影。而要去哪看電影呢?年少的我只知道台北那麼一間電影院,全台灣第一間西式營運的華納威秀。於是,在那裡,我度過了一個電影一看再看的夏天。那時花錢成性的我早已開始了今日奢侈的習性,同一部電影總是看一次兩次三次(是的,我的終極殺陣二在電影院看了三次)才滿足,而華納威秀也成為每週必報到之處。

在那之後,每年寒暑假上台北,唯一的必備儀式便是去華納威秀看一部電影。連貓狗大戰也不放過。

上了大學後,華納的資金撤出威秀,一樓那扛著地球的巨人腰帶也顯得髒而陳舊。我記得抬頭仰望著雕像,想著,怎麼會落寞至斯?至於之後重新易主,振作重啟,到今日的大排長龍,那就是另一個我不知道的故事了。

我其實不知道,雖然我從小在台南唸書,初認識的朋友在台南,但我究竟算是台北人還是台南人。但講到小吃,我想比起台南,我可能更願意承認台北是小吃之都些。原因無他:我沒吃過台南的小吃罷了。

幾年前,Page One剛開幕的前一兩年,101做了一個用現在眼光來看非常蠢的決定。它在今日海壽司側的結帳櫃臺處,設了一個小小的麵包櫃,賣新鮮現烤的麵包。當年和從台中遠來的前女友,我們總喜歡去逛逛Page One,之後下到地下一樓,買一個圓形的、紮實的、香氣濃郁而外圈皮酥棉紮實的起司蛋糕,搭配一杯70元的Illy咖啡,加上滿額送的布朗尼,痛快地吞下那美好的下午茶。布朗尼吃起來總是乾燥難嚥,但那是在咖啡廳移到一樓外牆之前,在地下室改裝之前,在起司蛋糕消失之前。

下次去華納威秀時,請為我做一件事。走到威秀(現在都改叫威秀不叫華納了)12廳外的陽台,那裡有個地面略微往下的小小平台,平台盡頭是圍欄,圍欄另一端天暗時可看見連結新光三越與華納威秀的空橋,以及另一側的精品廣告(現在記憶中已經變成Prada門市了)。記得很多年前,有個剛上大學、或許愛著電影院比女人還多的大男孩,會在那,摟著某個女人,輕聲細語地訴說著華納威秀對他的重要性。她們會聽,但她們不像他愛著那裡。


然後情話結束,兩人會一起離開,走進光永遠不會打在自己身上的影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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